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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全市住房保障工作会上,市国土房产局有关负责人称,本周开始,我市低收入家庭可到各区房产局房改科领表申请,申请程序不变。
这位负责人说,现在必须按新的条件申请经济房资格证,但过去办理的资格证,在两年的有效期限内继续有效。
据悉,我市今年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的三个条件:武汉市城镇常住户口;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824元以下;人均住房面积16平方米以下。
根据国务院新规,经济房保障对象为低收入家庭。我市依此将保障对象从中低收入家庭缩小到低收入家庭。即经济房供应对象调整为: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本市城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以下,住房面积为本市城区居民人均居住建筑面积60%以下。而原来的条件是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本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城区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同时,断档4个月的经济房又将开始供应。其中,谌家矶街天兴花园和洪山的青菱·城市花园两个项目将在下月上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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