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 国务院近日下发《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下称 《通知》),首次提出征缴增值地价、确立土地利用规划优先性和制定考核制度等新措施,以求全面盘活存量土地,保住耕地。
在闲置土地处置政策问题上,此次国务院的态度是要求各地“严格执行”。《通知》规定,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
与2007年的两份通知相比,在征收土地闲置费的比例问题上,此次通知删去了“原则上”的字眼。
而此前,各地大多实际征收的标准为8%至10%左右。《通知》还异常警示,金融机构对房地产项目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完成土地开发面积不足1/3或投资不足1/4的企业,应审慎贷款和核准融资。
为加大对各地闲置土地清理处置的威慑力,《通知》规定,2008年6月底前,各省级政府要将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情况向国务院作出专题报告。
新加坡仁恒置地集团公司一位高管7日听到上述消息后表示:“我们的机会来了,在二级市场上许多小开发商开始把手里的地吐出来了。对于大开发商来说这也是一次机会。过去土地开发体制下出现不少‘关系地’、‘烂尾地’,造成大量闲置土地积存在市场上。这一纸文件旨在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一场针对以往闲置土地的整肃风暴似乎开始了。”
相当长一段时间以来,众多开发商提出“地荒论”,指房价上涨在于政府推出的土地不足以应付市场需求。对此,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林中指出,闲置土地费征收标准的出台是政府对开发商囤地行为的再一次态度严厉的警告,将促使市场上的闲置土地尽快得到开发,增加市场上的有效供给,以拉低因供应不足而持续上涨的楼价升幅。
“一些依靠囤积土地期待升值的开发商不得不改变原有的营利模式,面对如此高额的土地闲置费,房地产开发行业的圈地热有望至此降温。”林中说。
武汉将清理闲置土地
中心城区土地被收回 将优先建经济房
记者昨日了解到,我市有关部门已出台相关政策,将对2006年11月1日之前已取得的闲置土地项目进行清理,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征收20%的土地闲置费。如果中心城区土地被收回,将优先安排用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武汉去年卖出的近4000亩土地,买家中外地开发商占了多数。仅去年,香港三家上市地产公司在武汉买地的总金额就超过78亿元,既有中心城区的黄金地块,也有位于远城区的度假型地块。
市开发办有关人士认为,本地开发商手中握有大量存量地,他们没有必要参与价格不断攀升的土地拍卖。
在近两年楼盘开发较密集的后湖、杨汊湖、南湖、沌口等片区,很少有住宅用地是通过土地市场取得的。
不过,主要依靠存量地过日子的本地开发商,也要面临一些新的变化,特别是一些拿到土地却无力开发,希望借地找钱的中小开发商,在征收土地闲置费的背景下,不得不尽快将手上土地投入建设,其被并购或土地转手的速度将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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