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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调查事关居民切身利益,但有些人没有给予重视。”昨日,市国土房产局宣布,原定于11月30日结束的我市“城镇部分居民家庭住房状况调查”个人申报时间顺延到12月7日,方便更多符合条件的家庭申报调查。
此次住房调查,是我市历史上规模较大的一次,范围覆盖全市13个行政区、2个开发区及东湖风景区。至昨日,全市已回收有效调查表近5万份,离目标数还有一定距离。
据介绍,此次调查是为了掌握我市城镇居民家庭住房保障需求状况,建立住房保障需求信息档案,为科学制订全市和区域性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提供支持。
调查对象分两类:中心城区城镇人均可支配月收入在820元以下,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的家庭;远城区城镇人均可支配月收入在560元(远城区纳入调查家庭的收入线,也可由区政府按辖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下合理确定)以下,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的家庭。
调查内容包括四个方面:居民家庭基本情况、家庭收入情况、家庭现住房情况、住房保障需求情况等。符合调查条件的家庭向社区居委会提出登记申请,经初步筛选后,由调查员和督导员逐户调查核实。经核实符合条件的家庭,将登记建档。
“住户提供的调查资料将成为今后获得住房保障的基础档案。”市国土房产局提醒,居民应抓紧最后时间,领取、填写《申报表》,预约好入户调查时间。在外地工作的,可委托家属代为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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