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建房手续不全或资料遗失等“历史遗留问题”,无法办理“两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江城10万购房者终于可以解开困扰多年的“死结”!根据我市相关文件精神,“两证”难题破解在即。
昨悉,经市政府同意,市建委、市开发办、市国土房产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公安消防局等七部门,已联合发布《关于解决我市部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
列入“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范围的是: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七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的房改房、符合房改政策待房改的公有住房,以及在1998年12月31日之前在国有土地上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拆迁还建房、已售商品房。
2008年12月31日前,由市国土房产局牵头组成的工作专班,将接受解决办理历史遗留问题房屋“两证”申请,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两证”。目前,已在部分小区进行试点。
据悉,东西湖、蔡甸、江夏、汉南、黄陂、新洲区及武汉开发区、东湖高新区可结合各区实际,按照《意见》精神,依法处理。
目前,只有房屋“两证”齐全,才能办理交易过户手续,以及抵押贷款等业务。
近年来,市政府一直将解决“两证”历史遗留问题列为重大民生问题,多个部门历经数年调查磋商,于今年9月最终制定出解决办法。
|
|